办理部门:
社会事务
事项类别:
服务管理
法律依据:
1、赣府发[2015]63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西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2、《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洪府发〔2016〕16号
办理程序:
申请-初审-审核 -审批
办理条件: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南昌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南昌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
3、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70元。
申请材料:
1. 江西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
2. 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审核
3. 相关证件复印件:《低保证》、《残疾证》
是否收费:
否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事件属性:
本级办理( ) 上报办理(√ )
上报部门:
红谷滩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办理地点:
红谷滩新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0791-83838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