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
沙井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法律依据:
1、《红谷滩新区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操作细则(试行)》(洪新党群发[2017]2号)
2、《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
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赣财债[2018]92号)
办理程序:
持相关证件到注册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线上申请--线下填表—人社所对材料进行初审、实地考察拍照---人社所报送至区人社中心复审---区人社中心报送新区党群部领导审核---区人社中心报送合作银行审核---银行进行实地考察---银行放款
办理条件:
1、店铺必须开在红谷滩新区范围,且正在营业中;
2、必须由红谷滩新区财政拨款的在岗在编的工作人员进行担保。
申请材料: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个人创业)
2、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3、申请人婚姻证明及配偶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未婚人员无需出具);
4、营业执照
5、九类创业人员的身份认定材料
6、反担保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工资收入证明;抵、质押提供抵、质押物复印件;银行承担全部风险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是否收费:
否
办理时限:
22个工作日
事件属性:
本级办理( ) 上报办理(√ )
上报部门: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666号(卫东花园三期)
联系电话:
0791-88533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