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

沙井街道劳动监察中队

事项类别:


法律依据:

《新建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办理程序

投诉人携带相关材料到人社所填写《投诉书》—审查立案--调查取证—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如未整改则下发《处罚告知书》--结案(应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办理条件: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辖。

申请材料: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辖。

是否收费:

办理时限:

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结案。有特殊情况可延长30个工作日

事件属性:

本级办理(√ )   上报办理(   )

上报部门: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劳动监察大队

办理地点: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666号(卫东花园三期)

联系电话:

0791-88533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