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
沙井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事项类别:
法律依据:
《南昌市青年职业见习计划实施方案》
办理程序:
1、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见习单位申请表》;
2、就业服务机构认定;
3、发布见习信息(单位、岗位、人数、期限、要求等),由市就业服务机构统一在人社网站及其他媒体向社会发布;
4、见习学员填写《见习学员登记表》并与单位签订《职业见习协议书》;
办理条件:
1、见习对象为具有南昌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8-25岁(特殊情况可放宽至30岁)且自愿提出见习申请的未就业或已办理了失业登记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
2、见习单位为管理规范,并能提供技术、管理等预备就业工作岗位。
申请材料:
见习单位:
1、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见习单位简介、见习培训计划和具体见习岗位说明书;
见习学员:
1、身份证、户口本;
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学历证明复印件。
是否收费:
否
办理时限:
五个工作日
事件属性:
本级办理(√ ) 上报办理( )
上报部门:
无
办理地点: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666号(卫东花园三期)
联系电话:
0791-88533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