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

沙井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事项类别:


法律依据:

《南昌市青年职业见习计划实施方案》

办理程序

1、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见习单位申请表》;

2、就业服务机构认定;

3、发布见习信息(单位、岗位、人数、期限、要求等),由市就业服务机构统一在人社网站及其他媒体向社会发布;

4、见习学员填写《见习学员登记表》并与单位签订《职业见习协议书》;

办理条件:

1、见习对象为具有南昌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8-25岁(特殊情况可放宽至30岁)且自愿提出见习申请的未就业或已办理了失业登记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

2、见习单位为管理规范,并能提供技术、管理等预备就业工作岗位。

申请材料:

见习单位:

 1、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见习单位简介、见习培训计划和具体见习岗位说明书;

见习学员:

 1、身份证、户口本;

 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学历证明复印件。

是否收费:

办理时限:

五个工作日

事件属性:

本级办理(√ )   上报办理(   )

上报部门:

办理地点: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666号(卫东花园三期)

联系电话:

0791-88533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