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
社会事务
事项类别:
服务管理
许可依据:
《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同时民政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办理程序:
申请-初审-审核-审批
办理条件:
1、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入伍;
2、年龄在60周岁以上;
3、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
4、农村籍退役士兵(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或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
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需提交材料:
1、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贴补助审核表(一式两份);
2、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
3、申请人士兵档案材料(盖档案保管部门章);
4、申请人个人书面申请书原件;
5、申请人农业户口取证材料(盖公安部门章);
6、申请人养老保险性质取证材料(盖人力资源是和社会保障部门章);
7、申请人退伍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8、申请人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需验原件);
9、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验原件);
10、2寸照片3张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事件属性:
本级办理( ) 上报办理(√ )
上报部门:
红谷滩新区社发局
办理地点:
红谷滩新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是否收费:
否
联系电话:
0791-83838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