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

社会事务

事项类别:

服务管理

许可依据:

《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同时民政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办理程序

申请-初审-审核-审批

办理条件:

1、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入伍;

2、年龄在60周岁以上;

3、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

4、农村籍退役士兵(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或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

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需提交材

1、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贴补助审核表(一式两份);

2、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

3、申请人士兵档案材料(盖档案保管部门章);

4、申请人个人书面申请书原件;

5、申请人农业户口取证材料(盖公安部门章);

6、申请人养老保险性质取证材料(盖人力资源是和社会保障部门章);

7、申请人退伍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8、申请人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需验原件);

9、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验原件);

10、2寸照片3张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事件属性:

本级办理(   )   上报办理(√ )

上报部门:

红谷滩新区社发局

办理地点:

红谷滩新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是否收费:

联系电话:

0791-83838239